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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涉及哪些税务问题「想做电商需要了解什么」

来源:互联网 2024-08-31 11:04:05

2021年“双十一”年末大促的到来,各大商家也在加班加点,全力投入到“双十一”当中。特别是各大网络购物平台方面,各大快递公司全网上下纷纷发力,从组织安排、安全、产能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、全力以赴助力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。预付定金,跨店满300减40、满200减25,免进口关税……复杂的促销活动不仅忙坏了消费者,也为电商的财税处理带来了挑战。

为了方便相关企业参考,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两个主要观点;

第一个就是定金纳税的时间

小编来举例:A公司是淘宝上的一家电商,参与了预售活动,从10月20日0点开始陆续收到各位买家支付的定金,收到定金后是否需要立即确认收入呐?这是各位商家的疑惑吧!

小编来帮你讲解讲解:预售行为本质上是以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货物,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进一步规定,在这种销售方式下,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,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、船舶、飞机等货物,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。因此,根据淘宝规则,买家在11月支付尾款,除特殊货物外,各位老板应在收到全款发货后确认增值税收入。

第二个就是跨店满减如何确认收入呢

小编来举例:B公司参与了跨店满300减30的活动,同时还为店铺会员提供50元无门槛优惠券,因此一件原价300元的产品,买家仅需支付220元。这种情况下,该如何确认收入?这是各位商家的疑惑吧!

小编来帮你讲解讲解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》明确,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,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“金额”栏分别注明的,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。未在同一张发票“金额”栏注明折扣额,而仅在发票的“备注”栏注明折扣额的,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。因此,商家在开展满减活动时,应规范发票开具,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金额栏分别注明,并按折扣后金额确认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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