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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样的判决是好判决「法院最轻的判决是什么」

来源:互联网 2024-08-18 10:04:09

昨天,我问一位医生朋友追法院剧的感受。他摇摇头,“不真实”。

我真是纳了闷了:法院的同志下班都不愿追这剧,因为感觉还在加班,你居然说不真实?!

他一脸诚恳:法院哪里有这么多人,这么吵,这么多案子!

剧集里的这点案子,才哪儿跟哪儿。要知道去年全国法院审结了3000多万件案件,其中80%消解在基层法院。

法院是什么地方?众所周知,是法官判案的地方。《底线》作为当下主流法治剧,正是依托于一个个鲜活的案件而“支棱”起来。当一个案件的生成过程,像庖丁解牛般徐徐展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,弹幕滚动着:原来法官是这样判案的啊!

有的案件判决,观众拍手称好;而有的案件判决,却遭受种种质疑。

所以问题是,

什么样的判决是好的

Q1

遵循判例的判决是好的判决吗?

所谓“遵循先例”,是指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。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,先前的判决对此后的类案不具有约束力,但是却具有参考意义。

为什么呢?因为程式的安宁、法律的稳定,很重要。

剧中“网红猝死案”,司法实践通常认为网红主播与网红孵化机构之间无法构成劳动关系。我们来看,方远是怎么判的呢?通过工作场所、工资发放等情况,确认存在管理从属关系,从而认定劳动关系成立。

这个判决意味着什么呢?以CP陈康庭长的话来说,你要是认定劳动关系成立,就是在“挑战现有的司法实践”。

刚进法院的时候,师傅曾经告诉我,作为一名基层法官,具有成就感的是二审法院在判决书写这么几个字——“本院不再赘述”。

挑战判例的后果是什么?不仅看不到这几个字,还有可能被二审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,在这份判决养成中的坚持与努力可能变成“一厢情愿”,法官的职业生涯徒增了各种不完美。

一端是二审改发的风险,另一端是四平八稳的实践惯例,是趋利避害明哲保身,还是披荆斩棘勇于担当?

法治新时代,更多元的司法需求,更新型的矛盾纠纷,考验着法官的智慧与良知。因循守旧无法解析新问题,墨守成规无助解决新矛盾。如果只是机械适用规则,法官与工具有何二致?

方远面对徐天的质疑,说了一句“具体案例具体分析”,可不是对徐天的调戏或者敷衍,而真真是司法实践的金句与灵魂。

什么是好的判决?

有敢于直面重大矛盾、重大困难的勇气,有与时俱进、破除惯性思维的底气,有勇立潮头、攻坚克难的锐气。

Q2

合乎法理的判决是好的判决吗?

在法官的逻辑世界里,有一种思维路径,叫“涵摄”。

简单来说,就是将法律规定的要件投射到纷繁的案件情节中,然后在两者之间“连连看”,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。

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每判一个案件,法官就需要来来回回涵摄多次,从“案件事实”中勾勒出“法律事实”。你问为什么法官的“脑回路”多,大概源于此。

法学家是以一种近乎挑剔的眼光来审视法律。而法官则不同,法官是以一种更为崇敬的态度来适用法律。

所以我们可以看到,对于雷星宇辱母杀人案,宋羽霏与其他法官们“吵架”到红眼、把卷宗翻烂,抠挖细节争论正当防卫是否成立。通过三次精(杀)彩(气)绝(腾)伦(腾)的合议庭评议,完美展现了辱母行为停止后以及警察出警后侵害紧迫性是否存在、捅刺细节是否存在攻击性、放置刀具是早就蓄意还是临时起意等关键的专业性问题。

人间百态,复杂难解。宋羽霏的判决立足于法理本身,在封闭式的思维图景里,忽略了道德与现实的考量。不能说是“错案”,毕竟连叶芯的父亲法学教授叶存远也认为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。仅仅将自己置身于彼时彼刻的情境中寻求答案,无法摆脱一个人的经验、局限与弱点。当我们以“正义”之名判案时,必须追问的是,这个正义到底是谁之正义?作为个人,可以有自己的立场;作为法官,必须摒弃个人立场。

当她遭受外卖员的威胁开始对雷星宇有了感同身受,因雷星宇案开始反思案件背后人性和良知的重要意义,因反思而开始对弑母的唐啸云有了深层的剖析,她才真正找到判决的中心格。

什么是好的判决?

不依赖于形式逻辑,搁置自身弱点,摒弃个人偏好,拒绝目的导向思维。超越无情的推理技术,培育温情的司法智慧。合法理,又合情理。

Q3

迎合舆论的判决是好的判决吗?

还记得徐天在香港看庭审直播吗?他傲娇地跟美国律师说:庭审直播,美国不行,中国可以。一刀不剪的直播、身临其境的庭审、随时可查的文书,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
在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时代,我们有了更多了解司法活动的途径,话语空间进一步拓展,更容易形成和扩大舆论的涟漪。

有人羡慕剧中主人公们办理了这么多“拉风”的案子。但一看到方远为了躲避记者躺倒在徒弟车后座、大长腿无处安放的桥段,便觉还是安稳办办普通“小案子”得了。

法院处在社会矛盾的出风口,法官必然无法与舆论产生隔离与免疫。剧中的经典案件,无不经历了汹涌舆论的“洗礼”而获得了淬炼。普通法国家会用“封口令”等举措,来帮助陪审员而非法官排除舆论的干扰与偏见。那么在高压枪下的法官该怎么办,是闭眼不看现实,掩耳不听民意?还是迎合舆论,顺从民意?

雷星宇辱母杀人案中,舆论曾一度被讨债催收群体所主导。李芳凝性骚扰案中,舆论被男方“先发制人”带跑偏。穆子琪案中,葛晴晴利用舆论混淆视听甚至进行污蔑。这些都告诉我们,舆论容易被利用,受情绪发酵所左右,常常发生反转性剧情。这是一把双刃剑,处理得好,相得益彰;处理不好,会被反噬。

我们庆幸看到,主角们做到了坚守。对于雷星宇案改判的意义,匡律有段精彩评论:激活了正当防卫这款僵尸条款,更是提振了老百姓对司法的信任。舆论不能代替审判,但有时候需要舆论去唤醒我们的感性,以免良知在技术主义的深渊中沉睡不醒。这,是舆论对司法的作用。

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,方远经常会在宣判之后,说“需要指出的是”。这才是整个判决的升华与精髓所在,而这个部分,都会通过直播的方式,让民众所看到所听到,产生更大的影响力。这,是司法对舆论的作用。

什么是好的判决?

坦然接受舆论监督,超越偏见与盲目,尊重舆论的感性表达,妥善回应民众关切,实现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。

Q4

八面玲珑的判决是好的判决吗?

你知道法官最希望的是什么?

升官还是发财?

剧集一开始,周亦安送给“祖师爷”张院长的生日祝福,让人直呼“戳心”:“少二审改判,永远不被投诉”。

最高院下来的叶芯,在李芳凝决定撤诉时却追着不让撤诉,又让人大呼不解:能撤一个算一个,能结一个算一个啊。

息诉罢访,案结事了,能让法官梦里笑出声来。只是胜败皆服≠息事宁人,保护弱者≠一味迁就。

《底线》几大案件的判决都踩到了社会痛点,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。我们来看穆子琪案,弘扬扶危救困的传统美德;网红主播猝死案,批判压榨员工的恶劣现状;李芳凝性骚扰案,鼓励女性不要沉默;“榕州食”案,加强了对电商平台的监管;雷星宇案,更是打击了暴力催收行业。

法条是无亲的,但是拼接出了整个社会关系的亲疏远近。法律无情的,但是背后充满了立法者有情的价值判断。法官是无私的,为公方能无私,无私方能无畏,无畏才能作为。

《底线》被公认呈现了司法自信,体现了司法进步。真正的司法进步,不是仅仅停留于制度的构建、机制的完善、举措的落地,更应该是那些深植于法官内心的价值观与良善得以彰扬。

现实中同样精彩的案例还有:

郑州电梯劝烟案,让劝烟等维护法律与公益的行为受到鼓励;追赶肇事逃逸者致死案,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予以支持;广州擅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,对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予保护。

符合中庸之道的判决,看似“各打五十大板”,各方皆大欢喜。精心搭建的平衡之术,却是不负责任与缺乏担当的表现。惩恶扬善,驱邪扶正,引人为善,才是法律的底线。

什么是好的判决?

旗帜鲜明,敢于亮剑,拒绝“和稀泥”与中庸之道,维护社会道德底线,弘扬美德懿行。深入灵魂,直指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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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中,方远叶芯他们想送给宋羽霏一本书,书的标题便是法官们穷其职业一生孜孜以求的课题——

《裁判是怎样写成的》

苏格拉底曾说过,有四样东西是属于法官的,有礼貌地听,睿智地答,冷静地思考,不偏不倚地决断。

当一名法官真是太难了,作一份好的判决,既要又要还要更要。

不是天马行空,而是严密论证。

不是整齐划一,却具独特气质。

析万物之理,判天下之美。

在浓厚的匠气中,表达态度与见解,释放温度与力量。

令人信服的,是字里行间闪耀出法治的光芒,飘洒着人性的光辉。

来源:庭前独角兽

作者:俞硒(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)| 编辑:周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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